眩目的颜色吸睛的车型
震耳的轰鸣拉风的背影
每回未见其车先闻其声
耍酷后酿事故害人害己
一、保险不理赔
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二、车辆易自燃
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三、易引发事故
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影响他人休息
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环境、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①车顶行李架:乘用车加装车顶行李架后,整车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30cm。同时,加装的车顶行李架长度、宽度均不应超过车身顶部,与车身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具体装载物品时要仔细固定捆绑。
②散热器面罩:换装散热器面罩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和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车主不能改变原车的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并且,散热器面罩有商标或者厂标等车辆相关品牌标识的,原则上仍应保留。
③换装保险杠:乘用车换装车头或车尾保险杠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和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车辆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原则上也不应受到影响,换装保险杠时不应改变原车设置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包括前部和后部。
④轮毂:乘用车换装其他形状的轮毂,不得改变轮胎规格,要确保轮胎规格与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要规范安装且不可有镜面反射情形。
⑤车身颜色: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及时向车辆所在地或者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对于私家车改变车身颜色以及喷涂、粘贴广告的情形,不得影响驾驶安全,不得遮盖车窗,或违反公序良俗、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安全。改变后的车身图案和颜色不得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程抢险车等法定标识相同或相似。
特别提醒:为确保加装、换装后乘用车仍符合运行安全要求且号牌安装和识别也仍符合规定,最好到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场所进行上述加装换装,并且应当在乘用车生产厂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建议广大车友优先加装、换装该车型《公告》允许的选装部件。
加装换装时符合法规要求,别忘了要在改完的30天之内去当地车管所备案登记,否则依旧是违法行为。
非法改装隐患暗藏
轰鸣竞速易发事故
盐城交警追查究底
静街行动持续进行